美國不可撤銷朝代信託持有美國本地資產


非美國稅務居民於美國境內設立不可撤銷朝代信託,委託人在信託成立後將境外資產或美國本地有價證券(如美國股票和債券)放入信託,無美國贈與稅。設立人過世後,該信託為不可撤銷信託,故亦無遺產稅問題。但從設立之日開始,信託資產就會受到美國法律保障,從信託資產產生的所得就須繳納美國所得稅,持有境外資產將會有財產披露問題。設立人生前如欲將境外資產轉入美國,長期停留於美國並想傳承給美籍後代者,不可撤銷信託將成為下一代節省美國傳承稅(贈與稅、遺產稅)的最佳工具,且可避免子孫日後遇有爭產、債務糾紛或離婚請求等問題。



安致勤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
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420號11樓
P: (+886)-2-8780-7766
E: info@tp.kedpcpa.com